继4月7日公布首批清单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13个部门15日晚共同发布了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共包括151个8位税号商品,旨在更好满足跨境电商需求。
我国自4月8日起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施新税制,并实行清单管理,意味着只有清单上的商品才能适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说,此次公布的第二批清单是相关主管部门在4月7日公布清单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从支持跨境电商新业态发展、有利于电商企业平稳过渡的角度研究制定的。清单中明确了商品涉及的许可证件、通关单等问题,这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规范发展。
4月7日发布的第一批清单共包括1142个8位税号商品,涵盖了部分食品饮料、服装鞋帽、家用电器以及部分化妆品、纸尿裤、儿童玩具、保温杯等。4月13日,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意见,对清单中有关商品的备注进行了说明,明确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从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国销售的婴幼儿配方乳粉必须依法获得产品配方注册证书;同时对“首次进口的化妆品”进行了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依法需要经过注册或备案的医疗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等),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进行了说明。据悉,质检总局也将对部分商品“仅限网购保税商品”进行解释。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说明中提醒消费者,购买未经注册或备案的保健食品,存在食用安全风险。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2016年7月1日起,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保健食品的,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申请注册,首次进口的补充维生素、矿物质等营养物质的保健食品,必须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批清单涵盖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期间实际进口的绝大部分商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发展。
来源: 北京晨报
资讯排行
- 封面故事|博洋服饰集团:你的创业梦,便是集团的未来
- 中产协与欧洲非织造布协会在布鲁塞尔会晤并签署合作协议
- 新质科技掀牛仔“绿”潮,行业首创靛蓝回用系统震撼发布
- 同频国际,2024中国纺织品服装贸易展览会(纽约)启幕
- 为兴城,打造更有活力的泳装产业新生态!
- 波兰之旅,开启中波纺织服装合作新篇章
- 2024(第七届)物流与供应链诚信创新大会暨天津(东疆)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大会在天津召开
- 李强总理在新疆调研,走访昌吉溢达纺织等企业了解情况
- 向“新”引领 进阶价值高地 ——2024中国时尚大会在海宁盛大举办
- 2024纺织行业绿色发展劳动竞赛复审结果公示
- 畅通外循环,越南采购团走进中国轻纺城市场
-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漆颖斌: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 江苏互帮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长邦:互帮互助,打造国产莱赛尔民族品牌
- 时尚产业流通转型升级路怎么走?无锡这场圆桌会议带来实用指南
- 何黎明:深耕产业场景 构建物流与供应链金融服务供给新生态 为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