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司企业法人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非公司企业法人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4、变更事项相关证明文件。
◆ 变更名称的,应当向其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登记机关核准权限的,由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核准权的上级登记机关申报。
◆ 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变更后住所(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
◆ 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
的任职证明及其身份证件复印件。
◆ 变更经济性质的,提交变更批准文件或相关证明文件,企业法人因资产权属转移而导致经济性质变化的,应当同时申请主管部门(出资人)变动备案,按相关提交材料规范提交材料。
◆ 变更经营范围的,企业申请的经营范围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应当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 变更注册资金的,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国有企业或者事业法人的,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集体所有制企业或者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主管部门(出资人)为工会的,由上一级工会出具证明。
◆ 变更经营期限的,提交主管部门(出资人)出具的变更企业法人营业期限的文件;修改后的企业章程或者企业章程修正案(主管部门(出资人)加盖公章)。
◆ 以上各项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注:
依照《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企业法人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来源: 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
资讯排行
- 红棉国际时装周|让中国设计师品牌不再“独立”
- 江苏大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漆颖斌:历久弥新,“生生”不息
- 中产协与欧洲非织造布协会在布鲁塞尔会晤并签署合作协议
- 2024(第七届)物流与供应链诚信创新大会暨天津(东疆)网络货运平台发展大会在天津召开
- 陈大鹏:传承理想与信念 传递责任和使命
- 向“新”引领 进阶价值高地 ——2024中国时尚大会在海宁盛大举办
- “真皮标志杯”中国国际皮革裘皮时装设计大赛决赛在海宁成功举行
- 张国清:扎实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起舞·织梦未来 | 数据看纺织,从限量供应到位居世界之首
- 加大培育力度 财政资金精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 数字赋能“智造”升级 我国工业经济稳中向好
- 中国纺联会长孙瑞哲:以开放开源汇时尚大美,以新质新力开锦绣新篇
- 李强对做好地方金融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 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
- 中国已成为全球数字经济发展最快的国家之一
- “蕾”绽纺城·“丝”语全球|亚捷花边:探寻花边里的大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