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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相关专题: 资讯频道  纺织要闻 发布时间:2012-03-22
资讯导读: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野县城市发展总体规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新野县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新野县人民政府将对老城区进行统一改造,老城区内工业企业需搬迁至新野县工业园区内。新野纺织(3.87,-0.01,-0.26%)以县委政府提出的“退城入园”为契机,为谋求转型升级、提升发展,向县委政府提交了十二五发展规划及配套政策支持的申请。2012年3月20日公司收到新野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报告的批复,批复文件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建立新野纺织产业园区

县政府同意五年内供应1,400亩土地建立新野纺织产业园区,所供应土地按工业用地优惠低价出让。由县政府出资为新野纺织周边配套建设供电、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

二、老厂区土地处置

县政府同意对新野纺织老厂区550亩土地五年内全部办理商业用地手续,出让金全额依法征收,全部奖给新野纺织,用于新野纺织基础设施建设。

三、加强组织领导

鉴于新野纺织搬迁任务繁重,协调工作任务量大,新野纺织要成立专门班子负责,深入研究并具体组织好老厂搬迁及新厂区建设工作。县政府成立新野纺织产业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搬迁入园发展的有关工作。

未来公司将打造具有品牌示范效应的先进纺织品制造基地,新野县人民政府对新野纺织十二五发展规划的批复及有关政策支持,对加快企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新野纺织长远健康快速发展。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连续性,公司将分步实施搬迁。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涉及搬迁补偿事宜,公司需要与新野县人民政府进行协商,具体补偿金额将根据协商结果及时予以公告。同时,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搬迁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对涉及搬迁的重大事项及时履行持续性披露义务。

河南新野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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